一、资助对象
我院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。
三、发放程序
(一)各系按照资助文件要求制定奖学金评选办法,选出本系奖学金受助名单,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二)奖学金名单公示期间,班主任必须通知本班受助学生到系资助宣传栏仔细核对本人信息,如有错漏请及时与系资助专员联系。
(三)班主任需要收集的奖学金材料有:
1.《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》;
2.户口簿复印件(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首页、户主页、学生姓名页);
3.身份证复印件 。
四、特别提醒
无中职资助卡的学生需同助学金一起上交材料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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