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经研究,决定举办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培训班。
一、报名、培训时间
(一)报名时间
请符合条件、有培训意愿者于4月9日下班前报名并将相应证书原件送至贺州职业学院培训处(综合办公楼四楼)进行资格审查。
(二)培训时间
2019年4月上旬(初定)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培训费用
免收培训费。
三、培训工种、等级及报名条件
(一)车工(普通车床、数控车床)
(1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专业:机械类专业。
(二)焊工(电焊工)
(1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专业:焊接加工、焊接技术应用、金属热加工(焊接)、焊接技术与自动化、焊接技术与工程。
(三)美容师
(1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:美容美体、服装与化妆造型、舞美、美容护理、美容养生、医疗美容、人物形象设计、美容美发形象设计等,下同。
(四)汽车维修工(汽车机械维修工、汽车电器维修工)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后)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机动车检测工、汽车装调工、农机修理工、工程机械维修工;
②汽车维修、汽车电器维修、汽车钣金与涂装、汽车装饰与美容、汽车营销;
③汽车检测、汽车驾驶、汽车制造与装配、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、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;
④汽车运用与维修、汽车车身修复、汽车美容与装潢、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;
⑤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、机电技术应用、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、汽车制造与检修、汽车电子技术应用、电子与信息技术;
⑥机动车检测工、汽车装调工、农机修理工、工程机械维修工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,下同;
⑦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、汽车车身维修技术、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、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汽车改装技术;
⑧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、汽车试验技术、汽车电子技术、汽车智能技术、内燃机制造与维修、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、工程机械运用技术、应用电子技术、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;
⑨车辆工程、汽车服务工程、交通工程;
⑩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、汽车维修工程教育、新能源科学与工程。
(五)电工
(1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、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、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、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、机电一体化、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、电梯工程技术、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、煤矿电气设备维修、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、工业网络技术、机电技术应用、电气运行与控制、电气技术应用、纺织机电技术、铁道供电技术、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。
(六)西式面点师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职业:西式烹调师、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,下同。
②本专业:烘焙专业,下同。
③相关专业:西式烹饪专业、中式烹饪专业、食品加工专业,下同。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职业:西式面点师、中式烹调师,下同。
②本专业:西餐烹饪。
③相关专业:烹饪,下同。
(八)中式面点师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2.具备以下条件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职业:中式烹调师、西式烹调师、西式面点师、糕点面包烘焙工、米面主食制作工。
②相关专业:中餐烹饪、西餐烹饪、中西面点工艺、烹调工艺与营养(烹饪工艺与营养)、烹饪与营养教育。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2.具备以下条件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职业:中式面点师、西式烹调师、西式面点师,下同。
②相关专业:中餐烹饪、西餐烹饪、烹调工艺与营养(烹饪工艺与营养)、烹饪与营养教育,下同。
(十)钳工
(十一)铣工(普通铣床、数控铣床)
(1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专业:机械制造、机械设计等机械类专业,下同。
(十二)模具工
①注:相关职业是指工具钳工、装配钳工、车工、铣工、电切削工等。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职业:冷藏工、压缩机工、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、制冷空调设备装配工、空调器装配工、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,下同。
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制冷及低温工程、供热、供燃气、通风及空调工程,动力工程,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,能源与动力工程,暖通空调,给水排水工程,建筑环境与设备,热能工程等制冷、空调相关专业,下同。
(十四)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职业:建筑工程、机电设备检修、物业管理等,下同。
②本专业: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、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、制冷与冷藏技术、制冷与空调技术,下同。
③相关专业:建筑类、机电类、能源类,下同。
(十五)茶艺师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1)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①相关职业:在茶室、茶楼和其他品茶、休闲场所的服务工作,以及评茶、种茶、制茶、售茶岗位的工作,下同。
②本专业:茶艺、茶文化专业,下同。
③相关专业:茶学、评茶、茶叶加工、茶叶营销等专业,以及文化、文秘、中文、旅游、商贸、空乘、高铁等开设了茶艺课程的专业,下同。
未尽事宜,请与贺州职业学院培训处联系。
联系人:林老师(电话:0774-3309923);叶老师(电话:0774-3302321)。
广西贺州职业学院
2019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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